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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则
为加强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,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,保障作业安全,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,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;本制度适用俊雄物流所有使用场内叉车装卸作业,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。
一、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
1、叉车驾驶员应具备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的必备条件,且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,领取叉车驾驶证,方准驾驶叉车;
2、驾驶员不从事叉车驾驶工作(除担任车管工作外),应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认证考核,取得叉车驾驶证后方能使用;
3、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,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;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,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;
4、严禁酒后驾驶:一经发现立即辞退;
5、严禁带人行驶,行驶途中不准饮食、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;
6、每天认真执行叉车‘‘三检’’制,严禁带故障行驶;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。
二、厂区叉车驾驶、作业安全管理要求
1检查车辆
a、日常检验三检制,在出车前,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;
b、叉车作业前后,应检查外观,加注燃料、润滑油和冷却水;
c、检查起动、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;检查灯光、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;
d、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、温度是否正常;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。
2、叉车操作步骤
(1)起步前,观察四周,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,先鸣笛,后起步;
(2) 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西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;叉车在载物起步时,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;
(3) 起步必须缓慢平稳。厂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/h;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~400mm ,门架须后倾;
(4) 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,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;载物行驶时,货叉不准升得太高,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;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 行驶位置后再行驶;
(5) 转弯或倒车时,必须先鸣笛;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,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。叉车在行驶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,必须与其他车辆及物体保持安全距离。通过厂区内道路口时,应做到“一慢,二看,三通过”
(6)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: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,叉车必须倒行。倒车时,驾驶员须先查明周围情况,确认安全后,方准倒车。在货场,厂房,仓库,窄路等处倒车时,应有人站在车后的驾驶员一侧指挥: